【监控月报】9月份,这些医美机构有诉讼纠纷、公司变更和行政处罚
编辑 | 易每
出品 | 深度美业
作为聚焦医美、口腔、植发行业生态的专业自媒体,我们深知行业动态透明度对消费者决策、机构合规发展及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意义。
为此,我们全新推出「监控月报」栏目,依托自建的医美机构动态监控库,每月系统性梳理库内机构的诉讼纠纷、公司变更、行政处罚三大核心维度信息,为行业提供一份真实、全面、及时的动态参考报告。
01
诉讼纠纷
1、上海时光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被起诉,案号:(2025)沪0101民初16346号,最终原告撤诉。
2、上海首尔丽格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被起诉,案号:(2025)沪0110民初19168号,10月15日14点开庭;
3、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被起诉,已在09月15日15:50开过庭;
4、北京新时代伊美尔幸福医学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因不当得利纠纷被起诉,目前已在9月1日上午8点30开过庭;
5、上海娜慕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被起诉,案号:(2025)沪0118民初22260号,11月4日14点开庭;
6、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因销售代理合同纠纷被起诉,案号:(2025)苏0213民初13548号,目前已在9月17日14点10开过庭;
7、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目前已在9月18日9点开过庭;
8、上海圣娅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被起诉,案号:(2025)沪0118民初23673号,10月20日16点开庭;
9、上海圣娅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被起诉,案号:(2025)沪0118民初24408号,11月21日14点开庭;
10、昆明市延安医院杰西艾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被限制高消费,案号:(2025)云0103执3645号。
近期医美及相关企业的诉讼纠纷呈现“高频次、多类型”特征,上海、天津、北京等地均有企业卷入法律程序。
上海地区多家医美机构因服务争议被起诉,上海首尔丽格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将于10月15日14时就相关纠纷开庭(案号:(2025)沪0110民初19168号),上海圣娅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更是面临两场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诉讼,分别定于10月20日16时、11月21日14时开庭(案号:(2025)沪0118民初23673号、24408号)。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时光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同类纠纷虽以原告撤诉告终,但结合其后续行政处罚来看,或与服务合规性不足相关。
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在9月15日至18日间密集经历三场庭审,涉及合同纠纷、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三类案由,暴露医美供应链企业在合作履约中的风险敞口。而北京新时代伊美尔幸福医学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的不当得利纠纷已于9月1日开庭,此类案由的出现折射出医美服务中资金往来的规范性问题。
更严重的是,昆明市延安医院杰西艾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已因未履行法律义务被限制高消费(案号:(2025)云0103执3645号),成为近期行业信用风险的典型案例。从纠纷性质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出现(如上海娜慕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案,11月4日开庭),暗示部分机构可能存在诊疗合规缺陷,这类纠纷往往与消费者“美容变毁容”的维权诉求直接相关。
02
公司变更
1、北京新时代伊美尔幸福医学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从“徐珊”变更为“王亚琴”;
2、北京伊美尔紫竹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从“路展”变更为“翟娜”;
3、哈尔滨伊美尔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从“张孟志”变更为“葛彦玲”;
4、北京伊美尔长岛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从“尤薇薇”变更为“林艳坤”;
5、青岛诺美德星艺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从“开业”变更为“注销”;
6、美瑞莎产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从“蒙日滨”变更为“陈丹琳”;
7、康十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出质联合丽格(北京)医疗美容投资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000股份;
8、北京小忠丽格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决议解散。
医美行业的主体变动近期尤为活跃,既有人事调整的常规操作,也有机构退出的显著信号。
伊美尔系多家机构密集更换法定代表人,北京新时代伊美尔幸福医学美容专科医院、北京伊美尔紫竹医疗美容门诊部等四家关联机构相继完成法人变更。这种批量人事调整或与企业内部治理优化相关,但需警惕个别机构通过变更法人逃避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主体责任并不因法人变更而转移。
青岛诺美德星艺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从“开业”状态变更为“注销”,北京小忠丽格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则决议解散,两类退出方式均反映出医美市场竞争加剧下的行业洗牌。此外,康十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出质联合丽格14000股股份的举动,暗示部分医美投资主体可能面临资金链压力。
03
行政处罚
1、上海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未遵守《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被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决定书文号:长第2220250234号;
2、上海时光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因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0.600000万元,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止发布,决定书文号:沪市监黄处〔2025〕012024001332号;
3、宁波鄞州艺星时代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案,被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00元,决定书文号:甬鄞市监处罚(2025)961号;
4、北京漾格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40000元,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5)5249号。
监管部门对医美行业的整治力度持续加码,近期处罚案例集中指向广告宣传与医疗器械两大违规高发区。
上海时光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因未经审查发布广告,被处以6000元罚款并责令停发;宁波鄞州艺星时代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的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行为被罚2万元;北京漾格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的广告违法行为处罚金额更是高达4万元。这与市场监管总局《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中严禁虚假宣传、制造容貌焦虑的要求直接呼应,显示广告合规已成为医美机构的必守红线。
上海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违反《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被罚6000元,暴露部分机构在器械采购、使用、管理全流程的合规缺失。医疗器械安全直接关系诊疗效果与消费者健康,此类违规行为已成为卫健部门重点监管领域。
当前医美行业的法律纠纷与主体变动,本质上是行业高速发展与合规建设滞后的矛盾体现。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4年不正规医美机构占比仍达30%,部分机构为逐利忽视资质审核、风险告知等义务,这与近期诉讼中医疗损害、合同违约等案由高度吻合。
从监管端看,多部门已形成整治合力,卫健部门严查器械使用与诊疗资质,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广告乱象,司法机关则通过诉讼案件明确行业规则,如法院明确无资质医美行为可直接推定过错,并支持消费者“退一赔三”的维权诉求。
对消费者而言,选择医美服务需牢记“资质核查、合同签订、证据留存”三大原则,通过卫健委官网核验机构与医师双资质,签订明确服务条款的正规合同,保留缴费凭证、病历资料等完整证据链,才能在纠纷发生时占据主动。